官名。(1)金代始置,为首领官,掌案牍和管辖吏员,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事务。元沿置,中下州地方官府设一至二人,为流外职。例由路总管府、府、州司吏考满升入,可升为都目。(2)明代地方各州置,从九品,掌刑
书名。明代西藏名僧多罗那它撰。二百二十三叶。成书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至四十二年之间。详述今年楚河流域以娘氏家族为主的悠久发展史,旁涉整个后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史实,甚至远及康区。其特点是从历史地
见“钞旁定帖钱”。
明清庄田种类之一。即颁赐给功勋之臣及皇亲国戚之庄田。明代勋臣及贵戚拥有的田庄土地,来源于钦赐、奏请和夺占的官民地土。初期多在南方,永乐迁都后,特别是英宗以后,于近京北方地区逐渐发展。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
官名。战国秦等国置。县令属员,掌文书。《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其病者,称议食之,令吏主。”
一作佗土度。吐蕃赞普世系第二十七代传人。约当公元四至五世纪时人。为松赞干布五世祖。传说在位时有经咒、法器、佛塔等自天而降,为佛教传入吐蕃之始。
清代雍正以后,凡皇帝上谕不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大臣机密寄发者,称为“密寄”,亦称“寄信”,外间官员谓之“廷寄”。
1831—1895清河南安阳人,字玉山,号香谷、珠溪。同治进士。出任山西平陆知县,曾率乡团抵抗张宗禹部捻军,后任永济知县。光绪三年(1877)擢解州知府。后历迁辽州知府、太原知府和冀宁道。十三年授贵州
即“后唐闵帝”。
清代临时性财政措施。分捐纳、捐输两种。捐纳,即向政府交纳一定银两,政府授予各种荣誉虚衔和实职。清初曾屡开捐纳,筹措饷银。乾隆十年(1745)始有经常性捐纳,捐例亦分暂行事例与现行常例两种。鸦片战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