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掖庭令。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长官,正九品,掌皇后官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名。明朝于山东省间设。为本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理招练兵勇之事。专职道员名。明代于山东间设招练道,招练士兵,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事。清代废。
宋朝龙图阁直学士俗称。
官名。唐朝设此官,负责选择米麦;为官署的长官,下有丞四人,监事十人;属司农寺。参看《新唐书·百官三·官署》。
即“南北选”。
官名。北魏置。《魏书·酷吏·羊祉传》:“为将作都将,加左军将军。”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北齐、北周不置。
官名。清国史馆置,员额一人,掌总校满文之事。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监印信。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每月更换。以二人监户部堂印,另二人监钤盖盐引、茶引专用的盐茶引印。
官名。清朝上书房之主管官。负责教授皇子、皇孙。详“上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