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判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捕鱼供膳及征牧渔税。《周礼·天官》: “牧人,中士四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掌以时䱷为梁。春献王鲔, 辨鱼物, 为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环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环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环人”。
官名。宋宗正寺所属,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洒扫启闭庙廷。
明代基层组织或役制组织。明代在江南地区,其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多实行都图制,但在当时北方各省,如山东、北直隶、山西、陕西及河南等地,在乡、坊之下多只里、甲二级。明代初年规定,大致各州县税粮的征收,均以里甲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将作掾之下,佐掾掌土木工程和徒役事。后世无闻。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参见“银台司”。
即“积庆宫”。
官名。即“河堤谒者”。官名。西汉置,掌治河,不常置。陕西西安汉城出土有“河堤谒者”官印。或称河堤使者。据《汉书·沟洫志》,咸帝时有河堤使者王延世,监筑堤治河。《后汉书·王景传》李贤注引《十三州志》则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