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队(连)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辖全队。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朝军制,一队之长称队官,为低级武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以老年男子充任,官阶为职同总制。掌巡查女营事务,员额不定。
官名。北齐置。见“驼牛署”。
官名。西周置。《葡亚角铭》:“王锡葡亚奚贝”。
官名。东魏置。掌京都邺城宫殿、城郭、堤防等营建,兼管缮治三署乐器、衣服及百戏之属。高隆之以尚书右仆射领此。见《魏书·儒林传》,《北齐书·高隆之传》。
参见“都统司”。
官名。①掌山泽之利的官员。《左传·昭公二十年》: “薮之薪蒸,虞候守之”。②北朝魏、齐、周皆置。《北齐书·莫多娄贷文传》:“中兴(531—532)初,除伏波将军、武贲中郎将,虞侯大都督”。“子敬显”,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
爵名。三国魏置,封公之庶子。爵名,三国魏文帝置,用以封公之庶子。《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三月,“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称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