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大理寺属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四十八员,掌推按刑狱,正九品。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置十员,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后加为十二员。北宋初犹有定员,与大理正、丞分掌断狱,其后别置详断官,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房事大臣。额设二十四员,满洲、蒙古、汉军每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简派。任职一年,岁终更代。凡八旗兵丁之贫乏者,以空地官房拨给居住、并稽察官房有无租典倒坏之处,会同查旗御史共同出
见“子城使”。
官制用语。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吏部四选按照窠阙,注授官员差遣。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由吏部四选按照窠阙拟注六品以下文武官员。是官员获得差遣的主要途径。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227—233)中置著作郎,因隶于中书省,故有此称。西晋武帝元康二年(292)著作郎改隶秘书省,此称废。职掌参见“著作郎”。官名,即著作郎,因其属中书省,故称中书著作郎。三国魏明
武官名。后唐置,见“排阵使”。
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北齐置,见“党族”。
官署名。唐朝初年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掌领帐内,侍卫、陪从。设官有统军、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别将、驱咥直等。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帐内府”。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科举制科之一。唐五代与宋设置,属贤良忠直类,本为汉代察举科目之一。唐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 姜公辅等四人及第;贞元元年(公元785年)诏举,韦执谊等十四人及第; 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