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盐使司
官署名。辽朝七盐使司之一。掌辽东等路诸盐场产销。设在辽东。行盐地面为辽东各地。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辽东盐旧课收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七十文。章宗承安三年 (1198) 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九百七十贯二百五十六文。
官署名。辽朝七盐使司之一。掌辽东等路诸盐场产销。设在辽东。行盐地面为辽东各地。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辽东盐旧课收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七十文。章宗承安三年 (1198) 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九百七十贯二百五十六文。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淞沪市自治制》和《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的规定,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并监督市自治事务;副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南、北外都水丞司各置,为本司长官,分治河事。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十年,以都水事归工部,
官名。北魏尚书省西部曹长官。权任轻于南、北部尚书,且存在时间较短。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掌饮膳好事金银,隶宣政院。置提领、副使各一员,秩从七品。官署名。元置,属宣政院,秩从七品。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置提领、副使各一人。
自战国实行郡县制度起,县的行政长官自来都兼理司法,一县钱粮的收入和审案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县行政长官的政绩的主要标志。战国时西门豹为邺令,根治了为河伯娶妇的陋习,就是巧妙地行使了县令的审判权。自汉至南北
亦称“大氏族”,是原始社会中介于氏族与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是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氏族联结而成,胞族的职能多半在宗教方面,它有自己的神灵,祭司和节日,举行各自的宗教仪式,部落间发生战事时,各个胞族都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改内侍官景福殿使置,为寄禄阶官,正五品。金朝为内侍官二十五阶之第三阶,从四品下。明洪武四年 (1371)定为散官,从四品内官得授此阶。官名。宋代武职自太尉至下班祗应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官名。宋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太宗为皇侄等置教授。咸平初,命诸王府记室、翊善待讲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宅即南宫,为太祖、大宗诸王之子孙所居,称为睦亲宅;北宅即北宫,为其他诸王子孙所居。大中祥符二年(公
王国郎中,属郎中令,俸二百石,没固定人数,掌宿卫。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