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分辖十四边营。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二十三人,分驻江卡、堆噶尔本等十四营,每营一至二人,掌同大营官。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分辖十四边营。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二十三人,分驻江卡、堆噶尔本等十四营,每营一至二人,掌同大营官。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地丁正耗完欠,奏销新增地丁随粮各捐,规复征额差徭,筹议垦务,清丈田亩,改正地租升科定则并稽核内务府、旗庄田地亩等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六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奕蠡王之下。
官名。晋始于王国置典府丞,无令。南朝宋与梁陈沿置典府丞。北齐王国亦置典府丞而无令。隋始于诸王府置典府令及丞,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员额各二人,掌府内杂事。
见“中书五房”。官署名,唐初置,属中书门下。五房是: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分曹办事,掌主众务,职同宰相,事无不统。见《新唐书·百官志》。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明朝定制,京察、大计之考察标准,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清康熙十一年(1672)令以八法填注考语。后改六法之制,遂不用。
官名。侍御史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侍御史为端公、南床、横榻、杂端。”
官名。宋初置为三班小使臣,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八品。哲宗元祐 (1086—1093)中,改从八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秉义郎。宋初武臣本官阶。为小使臣之一, 政和二
指明清时代的总督或巡抚。参看“封疆”条。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元年(881) 车驾御成都府,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