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路总管府

路总管府

官署名。金于五京置路,其外又有十四路共为十五路,此外一度又置合懒路与婆速府路。路的主管机构为总管府。总掌一路军民之事。设都总管一人,秩正三品,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总判府事;同知都总管一人,秩从四品,掌通判府事。惟婆速路同知都总管兼来远军兵马事;副都总管一人,正五品,所掌与同知同;总管判官一人,从六品;掌纪纲总务,分判户、礼案,仍掌通检推排簿籍;推官一人,秩正七品,掌同府判,分判工、刑案事;知法一人。所属吏员有司吏、公使、移剌各若干人。元于大都路和上都路置都总管府,其余各路置总管府,掌管一路行政事务。上路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各一人,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下路秩从三品,不设治中,而同知之秩如治中,余与上府同。上下路还各设推官、经历、知事、照磨兼承发架阁、司吏、译史、通事等员。直辖于路总管府的有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各一人,蒙古教授、医学教授、阳阴学教授各一人以及司狱司、平准行用库、织染局、杂造局、府仓、惠民药局、税务、录事司等机构。

猜你喜欢

  • 殿内局

    官署名。①北齐隶太子门下坊,设内直监二员、副直监四员。隋朝改名内直局。② 隋初改殿中局置,隶门下省,设监二员、直长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舍局,隶殿内省。参见“殿中局”。官署名。(1)北齐置

  • 东言三师

    见“东宫六傅”。

  • 典东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 国子祭酒

    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而祭酒则常置。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482) 置国学,置一员,位比

  • 司法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 敌烈皮室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 下牧监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 警法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司法警察,负责国际警务交涉,调查政法民情,检查书刊报章等。辖司法、国际、调查、检阅四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四人。三十二年,司撤,

  • 南京留司御史台

    官署名。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置,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下设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

  • 后行员外郎

    唐宋礼部、工部诸司员外郎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中行员外郎,有特旨可转起居舍人或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