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郡、县等衙署中的低级办事人员。②对办事干练官吏的称呼。吏名,汉置。1、掌文书。汉朝郡县阁下及诸曹各置书佐、干,这些掌文书的小吏,统称为干吏。《后汉书·栾巴传》:“兴立学校,以奖进之。虽干吏卑末,
官名。新莽及东汉末曾置。三国两晋南北朝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魏、晋、宋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四品。杂号将军名,西汉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汉书·冯奉世传》:“天
使职名。唐高宗上元三年(676)置,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赴桂、广、交、黔等州,选、补官吏。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秩第四品。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参见“中署”。
官名,为太子属官,掌左户直郎。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参议国政,统军作战。太宗改制,仍存此职。熙宗时废。
宋朝阁名。徽宗大观二年(1108)建,收藏哲宗御制文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宋阁名。大观二年 (公元1108年)初建收藏哲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详见“勋卫”。
官名。见“公府西曹”。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