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等地,宣统二年 (1910) 各省渐设。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一人,并录事等。官署名。清末始设,配置在初级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复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右司郎中缺,则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神宗
官名。南朝梁置。太子属官。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录,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
即左部句龙王,大人指王。详见“左部句龙大人”条。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
陆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掌军乐事务。
官名。北齐王国有厩牧长一人,隋于诸王国置厩牧长及丞,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员额各二人,掌畜牧牛马之事。
官名。民国二十一年始置。行政院为整顿吏治,增进行政效率,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承省政府之命,推行法令,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
官名。①秦始皇始置,位仅次于左、右丞相,辅佐丞相处理全国政务,权重而秩尊。西汉沿置,仍为丞相副贰,秩中二千石,与丞相对称“二府”、“两府”,协调处理天下政务,而以监察、执法为主要职掌,为全国最高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