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衙内指挥使”。
即“扎尔固齐”。
官名。西周众仆官之长。详见“太仆”。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法制事项。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翼长”。
即“札鲁忽赤”。
其说有二:1、指夏禹、商汤、周文王。2、指夏禹、商汤、周武王。《汉书·扬雄传下》:“五帝垂典,三王传礼。”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始置,员一人,为少府监副长官,佐理百工技巧之事,从四品,后改少府少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府少监,咸亨元年 (670
1、西汉京城及其附近的行政区名,为三辅之一,其辖区西起长安,东至湖县。2、京兆尹的省称。《汉书·张敞传》:“敞为京兆,朝廷每有大议,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数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