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官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门下省,由给事中领之,掌关报文书之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门下省,由给事中领之,掌关报文书之事。
官名。掌君王冠饰。战国韩置。《韩非子·二柄》: “昔者韩昭候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 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
官名。明清皆置,简称提牢。见“提牢”条。官名。见“提牢厅”。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官名。宋朝国史实录院属官,以侍从官兼任,掌修国史。官名。金置,金代国史院设此官,与“修国史”共掌修国史、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一·国史院》。
官名,汉置,为右扶风的副贰长官,佐右扶风行其职事。参看“右扶风”条。
官名。清朝管理钦天监事务最高长官。乾隆十年(1745)设,特简。总领监务。钦天监原属礼部,至此,始为独立机构。官名。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设,地位在钦天监监正之上。参见“钦天监”。
北魏时为大司马、大将军的合称。位在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官名简称。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二大”,其地位高于“三公”,低于“三师”。参看“大司马”和“大将军”条。
官署名,在南宫,掌嘉德殿事。《后汉书·孝桓帝纪》:“二月已酉,南宫嘉德署黄龙见。”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