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车马。见《汉官》、参看“公主家令”条。
宋朝职役名。神宗行保甲法后,募人充当,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二名,隶属保正,承受本保文书。宋乡役名。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雇募承帖人以取代原乡役壮丁,每都保设二人,隶属于都保正,掌理本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入内内侍省都知置,为入内内侍省长官。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 (1403—1424) 初罢。
州门下吏名。北魏司州有门下督,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一三《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扬州亦有门下督,见《魏书·灵征志下》。职主州府兵卫。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关于商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