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明吏理达于从政科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宦官职名。宋置,见“祗候高班内品”。
官名。契丹北面官,掌北面官审讯犯人之事。
官名。战国置。掌宫中执事的低级宦官。《韩非子·难一》: “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陈奇猷注: “旧注: ‘都丞,宦官之卑者也。’”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长春路诸司之一,控制东北诸国。统领隗衍突厥、奥衍突厥、北唐古、五国等部及信、宾、祥等州兵马。亦称“黄龙府都部署司”、“黄龙府兵马都监署司”。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官名合称。北魏置,以高官兼任,掌辅翊太子。参见《魏书·穆平国传》。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置二员,从四品下。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官名。明洪武 (1368—1398)中改原行人而置,正九品。为行人司正官。二十七年改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正七品。掌捧节、奉使之事。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官名。为行人司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