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议大夫
官名。北周置,省称诚议。为无职掌散职,多作为加官。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散官名。北周置, 秩正六命。北周加诚议大夫者, 见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九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郡太守濩泽公之墓志铭:“公讳字遵考,周元年,迁掌朝上士,俄而加建节将军,诚议大夫。”
官名。北周置,省称诚议。为无职掌散职,多作为加官。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散官名。北周置, 秩正六命。北周加诚议大夫者, 见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九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郡太守濩泽公之墓志铭:“公讳字遵考,周元年,迁掌朝上士,俄而加建节将军,诚议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为司竹都尉的属吏,佐都尉掌竹务。参看“司竹都尉”条。
官名合称。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由孝廉中选任,掌洛阳城郊的治安。见《汉官旧仪》。
见“通进银台司”。
唐朝中央官署轮番上下的部分吏职,以流外官充任,经若干考限,一般可入流为低级品官。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隶诸色人匠总管府。仁宗延祐三年 (1316) 改为提举司。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备差遣,无具体职掌。
官名。明初殿庭仪礼司官。洪武九年(1376)始置。一人,正八品。掌赞导礼仪之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诏举,张九龄等二人及第。
官名。①武臣阶官。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忠训郎。② 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宦官名,改内西
官名。见“宝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