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府判官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准尉,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珍之佐。协掌金玉宝货。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宫中女官名。见“司珍”。
参见“雕”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果园之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秩六品。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五年(269)分太子卫率置,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东晋、南朝皆置,宋二员,五品; 齐一员; 梁一员,十一班,领崇荣、永吉、崇和、细射等四营,属官有丞、殿中将军、员外将军、正员
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从七品之升授。清朝沿置,为文职从七品之封赠。
1、指国王和公主。《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东平宪王苍》:“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皆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者。”又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明置,《明史·孝纯刘太后传》记其“初入宫为淑女。”
官名。西周置。参见“右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