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卫军
元代由蒙古、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包括左、右翊蒙古侍卫,右都威卫,宗仁卫等军。
元代由蒙古、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包括左、右翊蒙古侍卫,右都威卫,宗仁卫等军。
钩盾令副贰。西汉置五员,东汉置一员,又于永安宫、苑中离宫、果园、鸿池、南园等处各置丞,分领其事。秩皆三百石,以宦者充任。三国魏沿置,九品,又于邺玄武苑设丞。西晋稍减其官。东晋以后无闻。北魏仍置。北齐、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1271—1294)年间,在济南等地置铁冶提举司,废置不常。武宗至大元年(1308),立济南、莱芜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宝成、通和、昆吾、元国、副国五冶,直隶中书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四月,“改左右亲随军将马军为左右龙骧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见“大司农司”。
官名。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代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
官名。隋朝左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纪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计典计之佐,协掌度支衣服、饮食、柴炭及其他杂物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
官署名。宋神宗、哲宗时,于陕西、河东置,设管勾为长官,职掌同经略安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