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马寺少卿
官名。明朝苑马寺副长官。一人,正四品。协寺卿掌管本寺六监二十四苑马政,而听于兵部。
官名。明朝苑马寺副长官。一人,正四品。协寺卿掌管本寺六监二十四苑马政,而听于兵部。
见“治中”。官名,汉置,也简称治中,为州佐吏。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其后,晋和南朝梁沿置。见《晋书·职官志·州》、《隋
官名。清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大臣年迈有病,则任其子为之,协助处理军务。《三国志·吕范传》:“后范寝疾,拜(子吕据)为副军校尉,佐领军事。”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或佐主帅处理军务。《三国志·吴书·吕
官名。金置,属大兴府,掌分派吏员的工作,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簿籍、审阅案卷,总录诸案之事。
官名。即“太子药藏监”。官名。北齐与隋置,见“药藏局”。
官名。即御史中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御史中丞。官名。唐置,见“宪台”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甲铠署置,或隶军器监,或隶少府监,玄宗开元三年(715)始定隶军器监; 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甲胄、綅绳、筯角、杂作及工匠; 另有监作、典事等。金朝亦置,属军器监。
官名。①西周置。“录”即麓。司虞属员。掌山麓事务。②西魏、北周置。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及开府将军、诸州府重要僚属,总录一府之事。位在长史、司马下。置于大丞相府、都督中外诸军事府者地位尤重。命品同
官名。北周置。掌祭祀等活动中的礼仪,一说属春官府。正三命。官名。北周置,正三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春官府。庾信《周祀方泽歌》:“司筵撤席,掌礼移次。”为掌礼仪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