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缓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妾。员额六人,秩正五品,在良娣下承徽上。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妾。员额六人,秩正五品,在良娣下承徽上。
即“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 改在京铸钱监置。掌造铜、铁、鍮石(黄铜)诸器及铙、钹、钟、磬等。设监官,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充任。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两京仓廪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米、厨料。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与总管旗务之八大臣共理国政,掌察办本旗事务,审断词讼。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选官制度或称辟署、辟举。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汉朝中央自丞相、御史大夫、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被辟除者经公府、州郡试用,再经荐举或察举,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北朝后
官名。西汉宣帝时派遣使者至郡劝督农桑,故名。《汉书·食货志》:“蔡葵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官名,西汉宣帝置,掌到郡国劝农桑。《汉书·食货志上》:“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十二卫护军置,每卫四人,正四品。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