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服
以臣礼事君,《尚书·周书·康王之诰》:“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
以臣礼事君,《尚书·周书·康王之诰》:“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顾,绥尔先公之臣服于先王。”
唐代配备给地方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诸州县官,流内九品以上皆给执衣,二品,十八人;三品,十五人;四品,十二人;五品九人;六品、七品各六人;八品、九品,各三人。关津岳渎官并不给。分为三
官名。清置,见“厅同知”。
官名。北齐置。太子酒局长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小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官名。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南曹官,高宗总章二年(669)置,各一、二员不定,多由员外郎权判,掌核选人解状、簿书、资历、考课。
官名合称,即丞与史,或泛指中央和地方僚属。令的属下称令史,丞的属下称丞史。《史记·汲郑列传》:“(汲黯)迁为东海太守……择丞史而任之。”“郑庄以任侠自喜……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诚有味其言之也,常引以为
官员服制。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三品以上服紫,佩金鱼袋。玄宗开元三年 (715)驸马都尉从五品,准借紫金鱼袋,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谓之借紫。宋朝沿此制。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仓部司”。
宋朝刑部尚书省称。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六部书之一,前期为燕、豫二王府属官,员额各一人,衔前分别冠“燕第”、“豫第”二字,官阶为职同总制。后期为六爵属官,员额一人。参见“六部书”。
官名。清末度支部的长官,为度支部侍郎的改名,员额一人。见“度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