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
明初所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的总称。各设指挥使、同知指挥使、副使等官,掌轮番宿卫,以护卫宫禁。后增至二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及香药榷易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户部金部司。
官名。唐朝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肃宗复名东都。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参见“山金司”。
尚书仆射别称。《陈书·张种传》: “宜居左执”。
官署名。元朝置。隶上都留守司。品秩、职掌同大都左右八作司。置达鲁花赤、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亦作导桥掾。汉朝为地方政府掌修治道路桥梁的吏员,多置于交通要道或险阻处。河南尹所属见《水经注·谷水注》引《建青门石桥纪功柱铭》,其他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蜀郡属国有南部道桥掾,均见于汉碑。晋朝则置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