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官署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魏书·宿石传》: “(文成帝兴光 (454—455)中,(宿石)迁侍御史,拜中垒将军,进爵蔡阳子,典宜官曹。迁内行令。”
官吏考核文书。明朝考察、检选官吏时使用。由吏部密托吏科都给事中及河南道掌道御史共分咨访,填写人匿其名。隆庆(1567—1572)后改称动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土地、军用工程、民用工程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专治天京各街道居民疾病,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官制用语。由京官外调任地方长官之谓。《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八年诏: “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官,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由京官出任地方长官叫出宰。《后汉书·明帝纪》:“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扬府。唐朝沿置,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右武威大将军,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骁卫大将军。德宗贞元
官名。北齐置。统领皇帝左右亲军,随从征伐。《北齐书·皮景和传》:“后从袭库莫奚,加左右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