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记舍人
官名。即太子舍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减置四员。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太子舍人。参见“太子舍人”。
官名。即太子舍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减置四员。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太子舍人。参见“太子舍人”。
官名。梁置,为地方下级官吏。《梁书·安成康王秀传》:“六年,出为使持节、都督江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江州刺史……及至州,闻前刺史取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叹曰:‘陶潜之德,岂可不及后世!’即日辟为西曹。”
即“太子三校”。
官署名。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掌理淮、浙、闽、粤盐务。置厅长一人掌厅事,下设参事二人,一、二、三、四等佥事,一、二、三等录事无定员。十一月裁。
官署名。掌管食盐生产及运销的机构,同于都转运盐使司,而品秩较低,为从五品。管辖各盐仓、盐场及盐井盐课司。元朝设有广东、广海二盐课提举司。明朝设有四川、广东海北、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察罕脑儿七盐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三司规划、审计之事。员额三人,秩正七品。
官名,东汉置,为羽林监的别称,俸六百石,分左右,各主羽林左、右骑。《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嵩为中郎将,监羽林十余年。”监羽林:中郎将兼任羽林监。
官名。三国吴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诸官事。”官名,三国吴置,掌评诸官事。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评)诸官事。”
官名。周朝置。春秋齐国等亦置。掌一乡政令教化。《管子·立政》: “州长以计于乡师。”《荀子·王制》: “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脩,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
武官名。后唐置,见“排阵使”。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