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同知、通判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州各一人;通判三十三人:山东五人,河南三人,江南十一人,浙江二人,江西二人,湖北六人,湖南三人。凡米色的美恶,兑运的迟延及运军的横肆苛求,衙役的需索奸蠹、包揽搀和诸弊,均由管粮同知、通判查勘杜禁。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州各一人;通判三十三人:山东五人,河南三人,江南十一人,浙江二人,江西二人,湖北六人,湖南三人。凡米色的美恶,兑运的迟延及运军的横肆苛求,衙役的需索奸蠹、包揽搀和诸弊,均由管粮同知、通判查勘杜禁。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春官。死后为神,称句芒。《汉书·百官公卿表》: “自颛顼以来,为民师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 应昭注: “颛顼氏代少皞氏者也
明清两代对会试的别称。因其试期在举行乡试的次年春天,故有此称。
官名合称。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置,每卫各二人,从三品,为大将军副贰。唐朝沿置。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初多不除授,孝宗隆兴 (1163—1164) 中复置,
匈奴官名。地位仅次于单于,分左、右,各有分地。单于居中,左、右屠耆王分居东、西两方。以单于子弟充任。匈奴尚左,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屠耆为匈奴语“贤”。汉朝因称左、右屠耆王为左、右贤王。下辖万余骑,并各
官名。掌管上林苑之虎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文帝游上林苑,问上林尉禽兽簿。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甚悉。”官名,汉置,掌虎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
官名。南诏官,总“爽”(省)之官。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官名。周朝有医师,掌管医药方面的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也掌管医药;汉初属太常,后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也都设此官。梁称侍御师,后魏称太医博士。隋有太医署令,唐朝不变,下属有医、鍼、按摩等博士。后来称给皇
官名。东魏置。《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侯景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王,辅以北伐,许之。”职掌同左民郎中。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 (1036) 置,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接受族属词讼,纠其违失,有罪即劾奏,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设知大宗正事、同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