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干太医局
官名。北宋有管勾太医局,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管勾太医局”。
官名。北宋有管勾太医局,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管勾太医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柴”。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十八年 (1420) 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掌交阯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代管京畿及卫所户口、钱粮之事。宣德十年 (1435) 革。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
①官吏考核制度用语,指官吏考核过程中的复核。唐朝后期,凡对官吏考课,其政绩均需复核。始见于文宗太和元年(807)正月之敕: “诸道节度观察使去任日,宜具交割状。仍限新人到任一月日分析闻奏,并报中书门下
官名。明清工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 (1403—1424)中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定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汉朝“刺史”别称。
即“寺务司”。
官署名。南朝齐置。收藏四部图书的处所,设于官内。《梁书·沈约传》:“太子入居东宫,(沈约) 为步兵校尉,管书纪,直永寿省,校四部图书。”
官名。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常侍,无员数,后为定员官。三国魏末置,两晋、南朝、北魏、北齐沿置。属散骑省(东省、集书省)。初多授公族、宗室,虽是闲职,仍为显官,南朝宋以后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衰老之士,地
官名。见“三司勾院”。
爵位制度。指王、公、侯、子四等,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废伯、男而置。后复设伯、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