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大臣
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隶续》二一《司马整碑阴》有科曹掾,在贼曹、兵曹之下。其职掌不详。
官名。北齐置,为州属官。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州录事”。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主客郎”互称,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蕃郎置,为礼部主客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主客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故。五代沿置。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守陵上士佐官,正二命。
宋朝知州、知府兼任安抚使者,称帅守。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修理道路事项。
官名。战国魏置。对别国人在本国任将军职务者以客礼相待,故称。《战国策·赵策三》: “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间入邯郸。”鲍彪注: “称客,则衍他国人仕魏也。”任用外国人做将军称客将军,且以客礼待之。将军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