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行省
官署名。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福州。后移至泉州,寻复还旧治。二十八年,改为宣慰司,隶江西行省。次年,复立。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二年,并入江浙行省,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改为福建行中书省,仍治福州。十八年,分省于建宁、泉州。参见“行中书省”。
官署名。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福州。后移至泉州,寻复还旧治。二十八年,改为宣慰司,隶江西行省。次年,复立。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泉州。二年,并入江浙行省,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改为福建行中书省,仍治福州。十八年,分省于建宁、泉州。参见“行中书省”。
官名。东汉献帝时,曾加徐州牧陶谦为之。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州刺史兼理军务的加官。魏晋以后与安南、安北、安西将军合称为四安将军。南朝梁、陈时加安前、安后、安左、安右将军,合称八安将军。三国魏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于诸亲王府,每府设三护卫,每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俱与京卫同。各卫下辖左、右、前、后、中五千户所,负责护卫王邸。
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秩正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上,称推策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官报、法令及其他官文书之编辑、印刷、发行,册宝、印信、关防、图记之铸造、颁发。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艺师、艺士、录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祀礼仪司告鬼神,《昭公二十五年》: “吾事鬼神丰,于先君有加焉。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隋朝初,于太常寺置太祝署,置十六人,炀帝时废署,以其直隶太常寺。唐初置十二人,后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官名。南朝置,属尚书省。《梁书·贺琛传》: “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
官名。清朝銮仪卫长官。初名“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顺治九年 (1652) 改此称。额设一人,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正一品。掌卫之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