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明清礼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西晋置,成都王司马颖为皇太弟,除仿太子左、右、前、后卫率置太弟左、右、前、后卫率外,加置此职,合为五率,皆统领禁军,权任甚重。司马颖被废后皆罢。
官名。明清地方州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州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 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西周司徒别称。司徒掌土田农事,故称。《尚书·周书·酒诰》: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孔颖达疏: “以司徒教民五土之艺,故言农父也。”官名,对司徒的尊称。《尚书·酒诰》:“薄违农父。”疏:“父
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
官名。南齐分殿中监置,员一人,属尚书省。梁称殿中内监。参见“殿中监”。官名。南齐设置,见“殿中监”。
见“如琫”。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见“造币总厂”。
官名,周置,掌采集民间诗歌,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得失等。《汉书·艺文志》:“诗言志,歌詠言……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