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为官才能。《礼记·王制》: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名。即户部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户部侍郎。官名。见“地官”。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备差遣,无具体职掌。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
官名。隋朝诸郡属员,位郡尉下、光初功曹上,视正九品。郡属吏名,隋代讳“中”字,隋初改郡中正为“郡正”。位在丞、尉之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郡正亦废。参见“郡中正”。
官名。即左司徒、右司徒。掌百姓教化。《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改司寇院置,掌各州刑狱,设司理参军领之。参见“司寇院”。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司理参军的衙门,其前身是五代的马步院,有时以司法参军兼理。大州设有左右司理参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