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盐务稽核所

盐务稽核所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国民政府成立,属财政部,由中国人单独掌其政令。民国二十五年,改称盐务总局。


官署名。初名盐务稽核造报所,北洋政府以盐务重要,且款项烦琐,特设置本所以司稽核。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公布的《盐务稽核造报所章程》规定,盐务稽核造报所总所设于财政部内,分所置于各省,专司考核盐务收支款项等事。总所设总办一人,由财政总长任用;会办一人,由财政总长聘洋员充任;稽察员至多十人;所内分置汉文、英文、会计三股及翻译、打字两科,股、科均设主任。分所设经理一人,以华员充任;协理一人,以洋员统任。其余酌设员额,由总所经盐务署转呈财政总长核定。次年二月九日,财政部呈准公布《盐务署稽核总所章程》和《盐务署稽核分所章程》,编制大致同前,惟定为盐务署所属单位,总所总办即由盐务署署长兼任。盐务署稽核总所会办与分所协理之所以聘请洋员担任,是由于北洋政府以盐税作外债担保的缘故。规定合办、协理的职权均与总办、经理相同。这样,盐务署稽核所的洋员不但把持着稽核所的实权,也掌握着盐务署的实权。

猜你喜欢

  • 财政处大臣

    官名。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五月,始以“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名义任命,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以“会办财政处事务”名义任命。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财政大臣罢废。参见“财政处”。

  • 制勘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 州医学博士

    伎术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置,其秩上州正九品下,中、下州均从九品下,掌教本州医学生,巡疗州境疾病。

  • 班房

    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

  • 都头

    官名。① 唐僖宗入蜀后神策新军五十四都各置为统兵官,亦称都将。五代、宋朝为禁军步军诸都统兵官,领副都头及十将、将虞侯、承勾、押官等属官。②县役通称。清梁章巨《称谓录》卷二六 《各役·都头》: “唐代尝

  • 版尹

    官名。掌管户籍。唐朝柳宗元《柳先生集》十七《梓人傅》:“郡有守,邑有宰……又其下,皆有啬夫、版尹,以就役焉。”

  • 正马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

  • 官府文书名。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不用符者则用“帖”。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亦可用之。

  • 监令

    官名。明初司天监、钦天监置,为本监长官,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监正。又,明太仆寺所辖诸牧监初亦置为长官,洪武十年(1377)改监正。

  • 掌郁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郁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下设掌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