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司御史台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署名。南朝宋置。《宋书·文帝纪》: 元嘉三十年 (453)“青、徐州饥,二月壬子,遣运部赈恤。”
官署名。北齐置,掌训教胄子,管理中央、地方学校之政。设祭酒一人,置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领国子、太学、四门三学,各有博士、助教、学生; 诸郡太学亦隶之。隋朝沿置,隶太常寺,设祭酒一员,属官有主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油漆房屋等建筑物及用具等。
官署名。辽、金、元皆罢。设于都城内,管理民政。辽五京置使、副使。金诸京亦设,使正六品,下设副、判官。元大都城设左、右警巡院,隶大都路总管府,上都置警巡院,秩均正六品。设达鲁花赤、使、副使、判官。官署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五命。《大唐六典》卷八《侍中》:“后周天官府,置御伯中大夫二人,天子出入,则侍于左右,大祭祀盥洗,则授巾,武帝改御伯为纳言,盖侍中之职也。”北周武
官名。元置,为利用监的佐官,见“利用监”。
官名。辽置,见“先锋使司”。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大卿监以上官充任,为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司御史台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