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春苑属清河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辅佐官员统称。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如书佐、假佐之类。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月俸八斛。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指从事中郎、仓曹掾、户曹属等等。隋朝则为州、郡、县低级官员泛称。官名,汉置,为
学校教师名。夏商时设置,由氏族社会中长老发展而来,掌教平民子弟。夏代以教射为主,商代以教文化为主。《礼记·王制》记“夏后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庶老于左学。”参见“校”、“学”。
官署名。南朝梁置,文学侍臣入侍之处,亦称文德待诏省。《梁书·文学·庾於陵传》: “及(萧)纲居东宫,又开文德省,置学士,(庾) 肩吾子信,(徐) 摛子陵、吴郡张长公,北地傅弘,东海鲍至等皆充其选。”亦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即兵曹参军事。官名。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为州官的佐吏;唐朝在各府、卫设兵曹参军。掌管军防的烽火、驿马传送、门禁、田猎、仪仗等事。参看《通典·职官·总论郡佐》、《新唐书·百官四上》。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用从九品印,隶中书省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发射鱼雷事务。
爵名。参见“开国子”。爵位名。北魏始置,秩四品,地位在散伯之下,散子之上。北齐亦置,品与北魏同。唐制开国县子秩正五品上,食邑五百户。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