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禄俸料制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隋唐时期以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可以传于子孙;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实物指禄粟,以石计。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唐制每年一次发给,以民地地租完付,无粟则以盐为禄。货币指俸料钱。隋文帝时曾因百官供费不足,台省府寺各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唐俸料钱按月付给。所谓俸料,包括厨食料如薪炭,衣服料如丝缎,办公料如纸笔,侍役料如防閤、庶仆、仗身、白直、手力等。开元中将百官料钱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象谞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副主将,协助防主管理辖区域内的军政事务。见《周书·郑伟传》。武官名。为防主的副职,惟西魏与北周于江陵置之。任此职者见《周书·郑伟传》:“魏恭帝二年(公元555年)除江陵防主,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监营”。
①《周礼》官名。二乡设一人,监督乡大夫行政,为顾问,无常职。又作三公之别称。《周礼·地官·序官》: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郑玄注: “老,尊称也。王置六乡,则公有三人也。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
官名。即“柔远清吏司员外郎”。
①官署名。即秘书省司天台,唐武则天久视元年(700) 改浑天监置,设监、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702) 又改太史局,肃宗乾元元年(758) 定名司天台。②官名。浑仪监长官,武则天久
秘书省的别称。唐代元稹《长庆集·天坛上境》诗:“野人性僻穷深僻,芸署官闲不似官。”参看“秘书省”条。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往来各项文牍。
官名。西晋置,分南北东西四部,掌督诸郡县冶令。隶卫尉。东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