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隋置,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置将军、郎将、校尉、直长、长史、司马、录事等。见《隋书·百官下·左右监门府》。唐沿隋制,监门府置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见《旧唐书·职官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官名。南朝宋、齐置。《梁书·傅昭传》:“寻为总明学士、奉朝请。”参见“总明观”。
官名。见“左右射声率上士”。
官名。金置,属给事局,办理中宫事务。员额二十人,职同宫闱局内直。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兽类角齿骨物。《周礼·地官》: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 (供) 财用。”官名。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祭酒。《三国志·魏明帝纪》: 青龙四年(236),“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官署名。魏明帝青龙四年始置崇文观,用来安置文学之士,王肃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首领)。参看
官署名。南朝梁置,属东宫。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秩正四品,隶宣政院。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宣政院所属有大都规运提点所与上都规运提点所各一,秩正四品。每所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颁发王室优待老臣的手杖。《周礼·秋官》: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国之大祭祀,共(供)其杖咸。军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齿杖”。官名。周设此官,掌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