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五等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制各色供花、瓶花及鹰鹞脚绊、合线、弦等。设司匠、领催三人,各种匠役二十九人。
满语官名。汉译为“少卿”。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徒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提点刑狱公事”。
王名,汉时匈奴有此王号,分左、右,为地方长官,地位仅次于左右贤王。左居东方,右居西方。《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置,为武臣及内侍阶官,取代旧武阶官引进使及内侍阶官宣政使,从五品。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九阶,从五品下。元朝沿置,十四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明洪武四年 (137
官名。见“登闻检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次官,佐守庙中大夫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其下设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守庙司长官,称守庙下
官名。①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曹操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三国魏末改名为“右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