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督察长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名。西周设置,《舀鼎》载:“王若曰:舀,令女更乃祖考卜事。”(《三代》四·四五·二——四六·一)所记为周王任命舀继承其祖担任司卜之职。司卜为卜官之长,在文献中称为太卜
官名。一作“定课郎”。三国魏置,六品。为尚书省定科曹长官,掌制定律令。《晋书·裴楷传》:“钟令荐之于(魏)文帝”,“贾充改定律令,以楷为定科郎。事毕,诏楷于御前执读,平议当否。”西晋省。南朝所设“删定
官署名。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顺治(1644—1661)初设,十一年(1654),以十三衙门取代之,十八年复设,遂为定制。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具体负责宫廷
军官名。广捷军为宋仁宗即位后新建之军,康定初又增募扩大。宋神宗熙宁七年诏颁诸班直禁军名额中有广捷军。熙宁以后广捷军为五十六指挥,分驻陈留、咸平、雍丘、襄邑等二十多处。宋制,每一指挥率五百人,这五百人之
官署名。为掌供应天子饮食的机构。战国置。《三代吉金文存》卷二页五三:“上乐(厨), 容参分。”郭沫若《金文丛考》页二一七:“疑厨之异文, 从广朱声,朱声与尌声同部。”
官名。①侍御之臣。西周、春秋置。《得免父鼎铭》:“中伯御人得免父作旅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御人以告子元。”② 女官。新莽置。《汉书·王莽传》:“御人八十一,视元士”,“佩印韨,执弓韣”参见“
官名。西汉卫尉的属官有旅贲令及丞。《汉书·百官表》颜师古注:“旅,众也; 贲与奔同, 言为奔走之任也。”至东汉废。
十六国夏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乃于长安置南台, 以璝领大将军、雍州牧、 录南台尚书事。”职类录尚书事。参见“南台”。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四人,巡警十人。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名。都军即都监。“北地汉儿张献甫作太原都军。”见宋洪皓《松漠记闻补遗》。参看“都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