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题请,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京官司员中,满洲、蒙古国子监司业、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交部引见,奉旨后补授各缺。清代
官署名。见“食官署”。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刘聪载记》:“赵国、郭默攻其河东,至于绛邑,右司隶部人盗牧马、负妻子奔之者三万余骑。骑兵将军刘勋追讨之,杀万余人,国、默引归。”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司次官,佐田正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田正下大夫”。
监狱名。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刑部为法部,刑部监狱改称法部监狱。不过原来刑部的审判之职已划归大理院,大理院设看守所以拘押犯罪待审者,据《清史稿·刑法志》记载,此时法部监狱空虚,另设“已决监
皇帝姬妾名号。西汉武帝置。秩视千石,比左更。东汉省。女官名,或写作“充衣”,也是皇帝的妃子,西汉武帝置。《汉书·外戚传上》:“至武帝制倢伃、娙娥、傛华、充依,各有爵位……充依视千石,比左更。”注:“师
官名。北齐置。殿内局长官,员二人,六品。属太子门下坊。下设副直监四人,掌管东宫殿内事务。
官名。北魏置。《刘懿墓志》:“赵家口大将军府骑兵参军,第一酋长。”(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九四)一说即“第一领民酋长”的省称。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在七阶中逐阶升迁,称选调。因难出常调,故又称选海。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