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西大名等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河北河间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河北河间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名。北魏置。参见“南部郎”。
官名。唐文宗开成元年(836) 改王府侍读置,宣宗大中元年(847) 复为侍读。
见“专操管带”。
官名。宋朝置,为大礼五使之一,以宰相或亲王充任。参见“大礼五使”。官名。宋代行南郊等大礼时置,以宰相充任,参掌大礼,事毕即罢。
军府名。即翊卫之府。参见“翊卫”。① 隋朝左、右卫置,分为左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各领开府府(骠骑府)、仪同府(车骑府),是为内府。唐朝十二卫皆置,左右卫领翊一、翊二两府,左右骁卫、武卫、
官名。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①汉晋尚书台诸曹之一,设尚书。详见“三公尚书”。②尚书台(省)诸郎曹之一。魏晋南北朝置。设郎(郎中)。西晋初隶三公尚书,掌断狱及宣读五季时令仪注。南朝隶吏部尚书,与比部曹同掌拟定、解释法制律令
古代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最亲近的亲族或戚族权且代行职务,称“摄政”。如清代有摄政王。君主年幼不能亲政,由其最亲近家族或亲戚代行职务,称为摄政。如周成王时周公摄政,汉平帝时王莽摄政等。
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县各机关及乡(镇)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
官名。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司马,掌领兵之事。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司马、骑司马与假司马。司马主步兵,骑司马主骑兵,假司马是司马之副,而骑司马的地位在假司马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