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司正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见“十猛将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参护与尉的别名,参见“参护”、“尉”。
医学教官名。元置,见“医学”。
官名。元置,为太子的侍从谏议官员。《元史·百官八·东宫官属》:至正“九年冬,立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明代詹事府左右春坊各置赞善一人,从六品。见《明史·职官二·詹事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掌巡察纠劾之事。别驾二员,分察东都及京师。刺史十四员,巡察畿外。诸郡从事四十员,佐刺史巡察。所掌六条: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二察官人贪残害政
排列爵位的次序等级。《周语·鲁语上》:“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韦昭注: “班,次也。谓朝毕则习礼于会,以正爵位次序尊卑之义也。”
参见“主客郎中”、“主客清吏司郎中”。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
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左传·成公三年》: “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杜预注: “嗣其祖宗之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