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副点检
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官名,汉置,为灵台属吏,掌候日月星气,参看“灵台”条。官名。汉置,属灵台。见“灵台丞”。
爵名,东汉置,为列侯之一,无朝位,掌陪祭。《后汉书·百官志五·列侯》:“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车骑将军;赐位朝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侍祠:侍从陪祭。参看《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
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行:代行某某职事。《三国志·吴书·凌统传》:“(孙权)拜统别部司马,行破贼都尉。”
太平天国勋阶制度。定鼎天京(今江苏南京)后,特定功过条例: 凡起自金田(今广西桂平县北)与祝天王万寿者称“功勋加一等”; 凡自金田起义后投军从征至永安(今广西蒙山)者,称“功勋”: 凡在扬州攻三汊河者
官名,元置。元代枢密院、宣徽院、太禧宗禋院、太常礼仪院、典瑞院、太史院、太医院、将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储政院等均置同佥,位在院使、知院、同知、佥院之下,而在院判之上,正四品,为该院主官之一。为院使或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纂修条例,调查中外法制,撰拟章奏文电,办理律师注册等。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监定安公、定安太后第馆。汉平帝子刘婴时,王莽篡位后称刘婴为定安公,以孝平皇后为定安太后,以故大鸿胪府为定安公第,改光明宫为定安馆,使定安太后居之,置门卫使者监视,以防有变。《汉
宰相僚属的尊称。《汉书·翟方进传》“今丞相宣请遣掾吏,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悖逆顺之理。”颜师古注:“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属官,而位为士也。”1、言其为官,而位为士。《公羊传·隐公元
官名。辽客省所属有点签司,《辽史·百官志三》记兴宗重熙六年(公元1037年)耶律圆宁曾任同签点签司事。按《兴宗纪》六年五月,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涅哥即圆宁,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掌点检客省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