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军副都指挥使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简称。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简称。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西汉属卫尉,为公车司马令副职。员一人,东汉秩三百石。掌知非法。官名,卫尉属官,为令之副,主选晓讳,掌知非法。见《后汉书·百官二·卫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任王邑为此职,并领河东太守。三国魏时,与镇东、镇西、镇南将军合称四镇。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魏、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后期渐轻。三国魏定为二品; 晋、南朝宋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等事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于户部置,隶度支郎中。
官名。又作“大攻尹”。春秋战国曾、楚、赵等国设此官,主管手工、铸造业的工官之长。战国赵兵器《七年相邦阳安君剑铭》背面刻有“大工尹”职名。参见“大攻尹”。
清代太仆寺内部机构。左右司各设员外郎满州、蒙古各一人,主事满州、蒙古各一人,掌考核左右二翼马厂马匹之数而计其功过。属官有笔帖式五人,司书一人。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附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调查金融币制情况,研究各国币制改革办法,筹画币制改革措施。职官设置不详。二年,改币制局。清末度支部直辖机构。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闰二月设置,
见“卫率府”。
太常寺之别称。
官文书名。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不能用札子,只准用表状,称奏状。其末云“谨录奏闻,谨状”。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