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官名。隋朝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二员,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
官名。北魏代郡次官,协助代尹管理以京都平城为中心的代郡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司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北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置,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以宰臣提举,详定官以侍从充任,下设参详官、检讨官。宣和元年(1119)废。
官名。①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则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分置左、右。秩
官署名。吏部诸司之一。详见“司勋”②。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四司之一,主勋赏之事。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司勋郎中一人,从五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罪犯搜索、逮捕、解送、罪证搜索检查,稽核违警罪处分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契丹部名。天赞元年(922)辽太祖以迭刺部强大难制,析为五院、六院两部。各设夷离堇统之,后更夷离堇为大王,因此五院部在朝又称北大王院。
官名。明置,为侍卫武官。任此官者为公、侯、伯、都督、指挥的嫡次子。见《明史·兵志一·侍卫上直军之制》。武官名。明置,择公、侯、都督及指挥嫡长、次子为之,俸秩视八品,侍卫直宿外,或令署各卫所事及听差遣,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