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官署名。民国置,设在国民政府所在地,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为:1、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之刑事诉讼案件及第二审判决之民事诉讼案件;2、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上告案件;3、非常上诉案件。设院长一人,总理全院事务,但不能指挥审判。下设民事、刑事二庭,每庭设推事官五人。又配置检察署,设署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司法院,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一级,即三审制度的终审机关,与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相对称。其受理案件的范围如下:一是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而上诉的刑事诉讼案件;二是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三是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的案件;四是非常上诉事件。设院长一人,由司法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任命,综理全院行政事务并兼任推事。下设书记厅,以书记官长一人主之。民事庭与刑事庭的设置依事务的繁简而定,每庭设推事五人,以其中一人为庭长,监督该庭事务及分配案件。各庭的审判采取合议制,以庭长为审判长。最高法院附设检察署,以推行检察事务。

猜你喜欢

  • 巴雅喇扎兰章京

    即“巴牙喇甲喇章京”。

  • 司津监

    ①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监。② 官名。即都水使者,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使者。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

  • 太子右宗卫率

    官名。隋朝太子右宗卫长官,置一人,正四品上,掌以宗人侍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太子右武侍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又改为太子右宗卫率。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司御卫率,中宗神龙元年(

  • 领运千总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 明时大夫

    散官名。金、元皆置为司天散官。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十四阶之二阶,秩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中,称明时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州都指挥使

    武官名。五代时诸州均置都指挥使以掌守城之兵,以诸州名冠于指挥使之上,如定州都指挥使即领定州之兵;在京师者称为在京都指挥使。

  • 宫太保

    即“太子太保”。见“宫衔”

  • 中谒者令

    官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原为中书诸者令,属少府,有丞。成帝建始四年(前29) 更名中谒者令。又,《成帝纪》颜师古注引臣瓒曰:“汉初中人有中谒者令。孝武加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置仆射”。官名,秦置

  • 客省大使

    官名。元置,见“客省使”。

  • 太子三校尉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