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兵曹,主兵事,设典兵参军以掌理曹事。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官名。清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阿克苏回城事务。属官有章京、笔帖式等。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从八品,佐奉祠正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396) 置,尚书省北部曹长官。权任很重,略低于南部尚书。文成帝崩时,慕容白曜任此职,与乙浑共秉相政。参见“北部曹”。官名。北魏初期设,《文献通考·职官六》说:“掌北边州郡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 一、公立学校职员;二、教育会议图书审查会、教育博览会;三、学校卫生、公立学校修
官名。同“典命”。周朝置。掌诸侯群臣爵秩等级。《大戴礼记·朝事》: “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以等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
明、清“布政使”别称。1、指州刺史。南北朝时以宗室诸侯王为州刺史,因称藩司。梁沈休文(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男女老幼,大临街衢……并求入奉灵櫬,藩司抑而不许。”2、明清两代布政使的别称,又称“藩
官名。即国子祭酒。官名。隋始置,为国子监的长官,掌儒学训导之政。国子监祭酒唐为从三品,宋改为从四品,金升为正四品,元升为从三品,明又改为从四品,员额均为一人。清制品秩同明,员额为满、汉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