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谕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额设五人,正八品。协掌各马厩、牧厂之牧马事。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管京城宫殿营建事务。一说为营构都将省称。李遵自尚书度支郎迁此。见《魏书·李顺传》、《李灵传》。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詹事院。秩从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谒司。
官名。辽置,属北面诸厩官,掌御用马厩。其副职为尚厩副使。
官名。见“良酝丞”。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中下府在辅、望、紧、上、中五等之下,下府之上。参见“望”。
秦及西汉初属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又属大行令,为行人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后罢。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令之副,佐令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的官吏、使臣。见《汉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官员。隶属总漕。清初,凡南方各省督粮道不能亲押运船抵通,遂由总漕会同督抚于各省同知、通判中选委十六人以代,均秩正六品。执掌督运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搀和等弊。抵通后由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杀罪犯。《周礼·秋官》:“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官名。周
官名。见“左右羽林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