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官名。北魏初置,拓跋珪天兴四年(401)省。《魏书·官氏志》: “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官署名。简称侍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三班院置,为吏部四选之一,掌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等武臣铨注之事。设吏部侍郎领右选一员。若命他官兼摄,则称右选侍郎,后又称侍右侍郎。另设郎中、员外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入北京后改明中书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见“海军部”。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清朝制度,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余者选优为庶吉士,留庶常馆读书,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检讨的,叫做留馆;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见《清会典·事例·翰林院考试散
领事的办事机关。依照国际惯例,领事馆享有不可侵犯、公用文件不受搜索、不被没收等特权。参见“领事”条。
官名。清末度支部的长官,为度支部侍郎的改名,员额一人。见“度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