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巡河官
官名。金朝置于河渠之地。为都巡河官下属,分管某处河防事务。金沿河凡二十五埽,每埽设巡河官一员。
官名。金朝置于河渠之地。为都巡河官下属,分管某处河防事务。金沿河凡二十五埽,每埽设巡河官一员。
见“珍羞令”。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左军都督府,在京锦衣、府军右等十二卫,及直隶镇江、太平二府,沈阳中屯各卫,平
见“谏院”。
官名。清置,为善扑营的主官。见“善扑营”。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官名,三国魏置,属太史令,掌观测天象。晋沿置。见《历代职官表·第三十一表》。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长官,掌邺城东市的事务。属司州牧。从七品。
即“著作郎”。《晋书·百官志》: “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详见“著作郎。”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于太史局置,员二人,从八品下,掌知更鼓漏刻。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挈壶正,置五人,正八品上。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