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从直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
春秋时期诸侯对神的自称。天子对神称臣,诸侯为天子之臣,对神则称曾臣。《左传·襄公十八年》: “晋侯伐齐, 将济河”, “而祷曰: ‘节环㤑恃其险,负其众庶,弃妇背盟,陵虐神主。曾臣彪将率
即“梅勒额真”。
见“摄官”。宋代铨选差遣的方式之一。两广诸路州县、幕职官缺,选差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称为差摄。差摄者在任命以前均须经过考试,试以公案,按合格者名次高下差摄。有官人或在任待阙人为正额摄官,
官名。十六国后凉吕光置。《晋书·秃发乌孤载记》: “吕光遣使署(乌孤)为假节、冠军大将军,河西鲜卑大都统,广武县侯。”
官名。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一说为殷代官名。周朝属司空,有筑氏、冶氏、凫氏、段氏、函人等。《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周
官名。即“司空”。战国司工官分左右。三晋官印有“右司工”之官名。《古玺汇编》第九一号:“汪匋右司工。”
官名。元代都转运盐使所属的盐引批验所,在大使之上设提领一人,秩正七品。参见“盐引批验所大使”。
宋朝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神宗熙宁七年(1074 )置,由保丁轮流充任,代户长催税。元丰八年(1085)罢。哲宗绍圣元年(1094)复置。(1)宋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熙宁六年(公元107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府之长官。明为正四品,清为从四品。管所属之府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永昌府属孟定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设内城总厅,由厅丞主管。次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改设京师警察厅,设总监一人为长官,由内务总长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