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谕
见“敕书”。
见“敕书”。
官名。为“地方审判厅”的主官,见该条。
官名,汉置,为候长之副,佐候长主亭燧等事,掌侦察候望报告敌情。参看“候长”条。
官名。南朝梁诸州置,掌督察非法。官品依州等级不同,各为一班和流外七班。州吏名。汉有部郡国从事史,魏晋以后称部郡从事,至南朝齐梁时改称部传从事。部郡从事之职在于检察一郡行政,至南朝宋时此职已轻,至齐梁时
官名。辽置,为黄龙府的副长官,位在知黄龙府事下。见《辽史·百官志四·黄龙府》。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司次官,佐太卜下大夫掌以占卜决定事物的吉凶。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太卜下大夫”。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 (1909) 设。负责军事测绘。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厅长兼。辖三角、地形、制图三股。股长由第四厅各科长兼。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明朝和清朝都设巡抚和参将,凡是为巡抚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抚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为宦官机构。真宗景德三年(1006),改为入内内侍省。参见“入内内侍省”。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州之长官。从五品。管所属之州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四人:永北厅属蒗蕖一人,永昌府属湾甸一
官署名。即唐朝太府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东、西、南、北诸市署,分掌诸市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录事、典事等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