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
天子建都之地称京畿。即首都所在地及其行政官署所管辖地区。政区名。京指京城,畿指京城附近的地方,如汉代的“三辅”、唐代的“四辅”,合指京城及其附近地方。《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注引《诸葛亮集》:“曩者汉
春秋时楚国正规军的后备部队。其时楚国以上中下三军为正军,另置二广为亲军,游阙为游兵。正军有败,以二广易之;正军有阙,以游阙补之。参见“二广”。
官名。清朝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马匹卫生医药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三国魏置,为分曹侍御史之一,掌考课。晋沿置,为分曹御史之一。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
“佥都御史”的别称。官名,即佥书院事,元置。元代枢密院、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礼仪院、典瑞院、太史院、太医院、通政院、中政院等皆置此官,为该院主要官员,与主官分掌或共掌院务,或为正三品,或为从三品,极少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以武清(今河北安次南)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文宗天历元年(1328),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隶会福总管府下。
参见“监御曹令”。